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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三夜

文章探讨耶稣所说“三日三夜”的谜题,提出可将钉十字架期间降临的黑暗视为“第三夜”。这样便能使福音书的记载与象征性、神学性的解读相协调。作者通过约拿的故事来理解这些日子的含义。

135 分钟 耶稣 钉十字架 三日三夜 黑暗 176 节经文 91 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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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们该如何理解耶稣在马太福音 12.40中的宣告?主提到先知约拿时所说的这“三日三夜”究竟代表什么?

有几点促使我们采纳这种解读:

  • 福音书见证了白昼出现的全然黑暗,在钉十字架的中途持续了三个小时。这不是寻常的日食,也不是普通的天象,而是神的神迹与记号;我们将其作为历史事实接受,不去寻求理性的解释——因为神迹的本质正在于超越人的理性。(马太福音 27.45)
  • 在圣经的用法中,“夜”让人想到黑暗、审判与光的遮蔽。正午的黑暗属于这一象征与神学的范畴:当神的儿子担当世人罪孽之时,它彰显了宇宙的哀悼和神的审判。(阿摩司书 8.9:“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发黑暗。”)
  • 我们认为,神降下这个非凡的黑夜,除了其他原因外,是为了遮盖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赤身——这是神怜悯与端庄的作为——而耶稣正是在这黑暗结束之前交出了灵魂。既然死亡发生在这奇异的“夜”里,那么这段黑暗便可以正当地计入“三夜”之中。
  • 耶稣自己在其他场合也提到与祂的死和复活相关的“三日”,特别是关于“重建殿”(约翰福音 2.19-21)。祂教导的一致性促使我们寻求一种协调,既尊重马太福音 12.40 的字面意思,又符合逾越节的时间顺序。

方法与目标

在本研究中,我们将重新审视:

1- 约拿书的经文,以便正确理解“三日三夜”在其原始语境中的所指。(约拿书 1.15-16、约拿书 2.10)

2- 每位福音书作者关于耶稣受难、死亡、安葬和复活所提供的细节。我们将努力理解他们话语的确切含义,同时牢记他们的目的从来不是确定严格的时间顺序,而是解释在他们看来至关重要的事件。(马太福音 27-28;马可福音 15-16;路加福音 23-24;约翰福音 19-20)

3- 正午黑暗的神学与象征意义,及其可能被纳入“三夜”计算的问题。

正如我们在不同研究中多次指出的,我们相信福音书作者所传达的一切信息都是绝对准确的。当马太提到“遍地都黑暗了”时,我们将其作为历史事实接受,而不要求自然的解释。显然,这黑暗并非日历意义上通常的时间之夜;然而,我们岂不可以把它等同于预言计算意义上的“夜”吗?

这就是我们要用经文来检验的假说,我们既要尊重释经的严谨,也要尊重圣经见证在神学上的一致性。

过渡:第一章将考察约拿的记载——耶稣所宣告之“神迹”的预表原型——以明确“三日三夜”这一表达在旧约语境中的含义。(约拿书 1.15-16;马太福音 12.40)

1.1. 叙事背景:约拿的不顺从与逃跑

一、约拿:“三日三夜”的预表原型

  • 吩咐约拿前往尼尼微,在那里宣告审判的信息。(约拿书 1.1-2)
  • 约拿拒绝了,并“躲避的面”,乘船前往他施。(约拿书 1.3)
  • 一场猛烈的风暴袭击了船;惊恐的水手们在约拿承认自己的责任后,将他抛入海中。(约拿书 1.4-15)

观察:

  • 在基督教的预表式解读中,约拿的逃跑和被海吞没预表基督下到死亡之中——不是出于悖逆,而是出于对父完全的顺服。(腓立比书 2.8)

1.2. 在鱼腹中的停留:“三日三夜”

关键经文:

  • “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 1.17;在某些译本中:约拿书 1.17)

分析:

  • “三日三夜”这一表达标示着在一个仿佛死亡之地的长时间停留:海中怪物的腹内,海底深处。
  • 约拿自己把这段经历描述为下到阴间:“我从阴间的深处呼求,你就俯听了我的声音……你把我投入深渊,投在海的中心。”(约拿书 2.2-3)
  • 他说,“地的门闩”将他“永远”关住,直到把他的性命从“坑中”救上来。(约拿书 2.6)

观察:

  • 鱼腹如同一座临时的坟墓:它是黑暗之地,是与活人世界隔绝之地,却也是祷告上达于神、拯救正在预备之地。

1.3. 拯救:被吐在陆地上

  • 三日三夜过后,“吩咐鱼,鱼就把约拿吐在旱地上”。(约拿书 2.10)
  • 约拿活着从海怪中出来,第二次受命前往尼尼微。(约拿书 3.1-2)

观察:

  • 从鱼腹出来是复活的象征:那被吞没、被困于死亡之地的人,重新得回生命和他的先知使命。

1.4. “三日三夜”这一表达在希伯来语境中的含义

  • 在圣经希伯来文中,“昼与夜”(יָמִים וּשְׁלֹשָׁה לֵילוֹת)这一表达强调的是一段时期的完整与连续,而不是严格的钟点计算。
  • 以斯帖记中有一个意义重大的平行例子:王后要求禁食“三日,不吃不喝,昼夜如此”,然而她却在“第三日”进到王面前。(以斯帖记 4.16、以斯帖记 5.1)
  • 这一平行例子显示了这个套语的弹性:“三日三夜”可以指涵盖三天的一段时期,而不必满足整整 72 小时。

观察:

  • 闪族的惯用语允许一种包含式的解读:一天中的任何一部分都可以算作一“日”,而提到“夜”是为了加强完整之意,并非强加严格的计算。

1.5. 约拿作为先知性的“神迹”

  • 耶稣亲自建立了这种预表的联系:“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再没有神迹给他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心里。”(马太福音 12.39-40;参路加福音 11.29-30)
  • 因此,“约拿的神迹”就是弥赛亚的死、埋葬和复活,由这位先知的被吞没和得拯救所预表。

观察:

  • 这一平行的作用是预表性和预言性的:约拿预告基督;鱼腹预表坟墓;活着出来预表复活。

1.6. 约拿的“三日三夜”:哪几个夜?

如果我们仔细考察约拿的记载,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这三日之中包含哪几个“夜”?

  • 约拿是在风暴中被抛入海里的,很可能是在白天(水手们曾努力划船回岸,这意味着能见度尚可)。(约拿书 1.13)
  • 经文没有说明被吞没的确切时刻,也没有说明得拯救的确切时刻。
  • “三日三夜”这一表达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惯用语块,指整个停留期间,并不细分每一夜的开始与结束。

观察:

  • 约拿书没有提供按钟点的时间顺序;重点在于身处仿佛死亡之地的真实经历,以及随后神所施行的拯救。

1.7. 综述:约拿作为解读马太福音 12.40 的钥匙

  • 约拿的记载确立了一个形象:一个人被吞没于死亡之地,在那里被困“三日三夜”,随后活着回到他的使命之中。
  • “三日三夜”是表示完整的惯用语,而不是一个计时器。
  • 耶稣借用这个形象来预告祂自己的死、在坟墓中的停留和复活。
  • 因此,就基督的受难而言,问题在于:福音书如何使我们得以找到“三日三夜”的这个模式?钉十字架时那非同寻常的黑暗在这一计算中又能起什么作用?

过渡:第二章将考察耶稣关于自己的死和复活的预言,以及各种不同的表述(“第三日”“过了三日”“三日三夜”),以明确它们之间的衔接与意义。(马太福音 12.40;马太福音 16.21;马可福音 8.31;约翰福音 2.19-21)

2.1. 对受难的最初预言

二、耶稣的预言:“第三日”“过了三日”与“三日三夜”

耶稣多次对门徒预告,祂将被处死,然后复活。

其中最著名的表述有:

  • “从那时候,耶稣才指示门徒,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 16.21)
  • “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了三日复活。”(马可福音 8.31)
  • “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马太福音 17.22-23;路加福音 9.22)

观察:

福音书作者有时以“第三日”的形式转述耶稣的话,有时则以“过了三日”的形式。然而,他们描述的都是同一个历史事件:弥赛亚耶稣的复活。

2.2. “第三日”与“过了三日”

有些批评者认为这两种说法互不相容。

实际上,它们属于一世纪通行的闪族表达方式。

因此:

  • “第三日”(马太福音 16.21;路加福音 24.7);
  • “过了三日”(马可福音 8.31;马可福音 9.31);

指的是同一段时间。

这种等同在耶稣受审时表现得十分清楚。

假见证人说:

  • “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 26.61)

而约翰记载的是:

  • “你们拆毁这殿,三日内我要再建立起来。”(约翰福音 2.19)

几节之后,约翰说明耶稣所说的是祂身体的殿(约翰福音 2.21)。

同样,宗教领袖们对彼拉多说:

  • “那迷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过了三日我要复活。”(马太福音 27.63)

随后他们要求看守坟墓:

  • “直到第三日”(马太福音 27.64)

观察:

在同一语境中,不加区分地使用“过了三日”和“直到第三日”,证明他们把这两种说法理解为等同。

2.3. 福音书作者一致的见证

所有关于复活的记载都把这一事件定在七日的头一日。

  • (马太福音 28.1-6)
  • (马可福音 16.1-6)
  • (路加福音 24.1-7)
  • (约翰福音 20.1-18)

以马忤斯的门徒在当天说:

  • “这事成就,已经是第三日了。”(路加福音 24.21)

这一说法尤其重要。

由于事件始于星期五,这两个门徒把星期日算作“第三日”:

1- 星期五:第一日;

2- 星期六:第二日;

3- 星期日:第三日。

观察:

这种计算方式完全符合犹太人的包含式计数法,即一天的任何一部分都可以算作整整一天。

2.4. 一个特殊的难题:“三夜”

“第三日”和“过了三日”这两种说法自然协调,而马太福音 12.40的说法则更为特殊: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心里。”

按照传统的假说,即星期五下午钉十字架、星期日早晨复活,我们可以确定:

  • 星期五的一部分;
  • 整个;
  • 星期日的一部分。

因此,“三日”的计算没有任何困难。

然而,似乎只出现了两个日历意义上的夜:

  • 星期五到星期六的夜;
  • 星期六到星期日的夜。

于是,这个问题就变得合情合理:

该如何理解对“三夜”的明确提及?

2.5. 耶稣言语中独一无二的表达

应当注意,耶稣只有一次在谈到自己的复活时使用了完整的“三日三夜”这一表达:(马太福音 12.40)。

在所有其他的预言中,祂使用的都是较为简单的说法:

  • “第三日”;
  • “过了三日”;
  • “三日内”。

这一独特之处值得关注。

马太很可能并不想提供详细的时间计算。他的主要目的是把约拿的经历与基督的经历相对照。

神迹的核心在于死亡之后随之而来的奇妙拯救,正如约拿在深处停留之后被带回生命一样。

观察:

在尝试任何严格的钟点计算之前,必须先考虑这段经文的预表性质。

2.6. 思考的第一条线索

福音书记载,在耶稣死之前,有超自然的黑暗笼罩大地达三小时之久:

  • “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马太福音 27.45)
  • (马可福音 15.33)
  • (路加福音 23.44-45)

这黑暗恰好出现在基督死之前。

然而,在圣经的思想中,夜首先是由光的消失来定义的(创世记 1.5)。黑暗也常常是神审判的象征(出埃及记 10.21-23;阿摩司书 8.9)。

我们并不主张这是通常日历意义上的夜,但可以问:这段非同寻常的黑暗时期,是否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参与了耶稣所宣告的“约拿的神迹”?

因此,这个假说值得在受难记载的亮光下加以考察。

第二章综述

  • “第三日”“过了三日”和“三日内”这些说法在福音书中是可以互换使用的。
  • 犹太人的包含式计数法自然地解释了星期五钉十字架后在星期日复活的情形。
  • 主要的困难在于马太福音 12.40中提到的“三夜”。
  • 这一说法出现在以约拿的神迹为基础的预表性语境中。
  • 钉十字架时那超自然的黑暗是一个特别的因素,值得在这一问题的范围内加以研究。

过渡:第三章将详细考察钉十字架的记载,以便准确确定从第六时的黑暗到弥赛亚耶稣被安葬这一系列事件的时间顺序(马太福音 27.45-61;马可福音 15.33-47;路加福音 23.44-56;约翰福音 19.28-42)。

三、钉十字架时的黑暗与受难的时间顺序

在考察了耶稣关于自己的死和复活的各种预言之后,现在应当研究钉十字架本身的事件。四部福音书都记载,在基督死之前,一种非同寻常的黑暗笼罩大地数小时。这一事实往往只被从神学的角度看待,但它在理解“三日三夜”这一表达时也可能起到重要作用(马太福音 12.40)。

7.1. 福音书所确凿断定的事

3.1. 福音书一致的见证

有三位福音书作者明确提到了钉十字架时伴随的黑暗。

马太写道:

“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马太福音 27.45)

马可记载了同一件事:

“到了第六时,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第九时。”(马可福音 15.33)

路加补充了另一个细节:

“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路加福音 23.44-45)

观察:

这三段记载彼此独立,却完全一致。没有一位福音书作者把这黑暗说成寻常现象。他们都把它描述为一件非凡的事,发生在耶稣完成祂的献祭的那一刻。

3.2. 超自然的黑暗

人们曾提出各种尝试来解释这黑暗:

  • 日食;
  • 气象现象;
  • 沙尘暴;
  • 浓厚的云层。

然而,有几点使这些假说缺乏说服力。

第一,犹太人的逾越节在满月之时(出埃及记 12.6;利未记 23.5)。因此自然的日食是不可能的,因为日食需要新月。

第二,福音书并没有把这件事说成自然现象,而是说成与弥赛亚之死相关的神的记号。

第三,所提到的持续时间尤其值得注意:约三个小时。

观察:

从圣经的角度看,无需为这件事寻找自然的解释。蒙默示的作者把它呈现为神的介入,伴随着救恩历史中独一无二的时刻。

3.3. 旧约中的黑暗

黑暗与神的审判之间的联系在圣经中屡见不鲜。

在埃及的第九灾时:

“对摩西说:你向天伸手,使埃及地黑暗。”(出埃及记 10.21)

先知阿摩司宣告说:

“主说: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阿摩司书 8.9)

以赛亚也把黑暗用作神审判的象征:

“地也必陷入黑暗。”(以赛亚书 5.30)

观察:

对于一世纪的犹太读者来说,正午时分的超自然黑暗会立刻让人想到神的介入、审判或神特别的显现。

3.4. 基督担当罪孽之时的黑暗

按照新约神学,耶稣此时担当着世人的罪。

  •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 1.29)
  •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 5.21)
  • “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得前书 2.24)

因此,受造界本身似乎对这一事件作出了回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些注释者在这黑暗中看到了基督代替世人承受审判的可见表现。

另一些人则视之为面对神儿子之死所表现的宇宙哀悼的记号。

这些解释并不相互排斥。

3.5. 白昼之中的夜?

圣经把夜定义为光消失的时候:

“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创世记 1.5)

当然,钉十字架时的黑暗并不是天文意义上的寻常之夜。

然而,它具有一些通常与夜相联的特征:

  • 光的消失;
  • 一天正常进程的中断;
  • 审判的氛围;
  • 象征性的分隔。

整整三小时,大地在一天之中陷入了异常的黑暗。

观察:

我们的假说并不断言这是日历意义上的夜。它只是提出,这非同寻常的黑暗可以被视为耶稣所宣告的预言性神迹中的一个特殊的“夜”。

3.6. 耶稣死亡的时刻

福音书指出,耶稣大约在第九时死去,也就是约下午三点。

  • (马太福音 27.46-50)
  • (马可福音 15.34-37)
  • (路加福音 23.46)

因此,祂的死紧接在这段黑暗时期之后。

事件的先后次序十分引人注目:

1- 黑暗笼罩大地。

2- 耶稣说出祂最后的话。

3- 耶稣交出灵魂。

4- 圣殿的幔子裂开。

5- 发生了各种非凡的神迹。(马太福音 27.51-54)

由此可见,基督的死直接接续在这超自然的黑暗之后。

3.7. 一个有待考察的假说

如果采纳星期五、公元 33 年 4 月 1 日钉十字架的说法,我们得到:

第一个可能的夜:

  • 从第六时到第九时的超自然黑暗。

第二个夜:

  • 从星期五晚上到星期六早晨。

第三个夜:

  • 从星期六晚上到星期日早晨。

这一提议并不自称是绝对的证明。

然而,它有几方面的优点:

  • 它保留了星期五钉十字架的说法;
  • 它符合耶稣多次关于第三日的宣告;
  • 它保持了约拿神迹的重要性;
  • 它为一个现象留出了特别的位置,而三位福音书作者认为这一现象足够重要,因而加以记载。

3.8. 第三章综述

  • 钉十字架时的黑暗有马太、马可和路加的见证。
  • 它不能简单地用普通的日食来解释。
  • 在圣经中,黑暗常与神的审判相联。
  • 耶稣在这段黑暗时期之后立即死去。
  • 这黑暗可能是理解(马太福音 12.40)中“三日三夜”这一表达的重要因素。

过渡:第四章将考察关于安葬和复活的记载,以便准确确定在弥赛亚耶稣之死与发现空坟墓之间,福音书作者明确提到了多少个日与夜。

四、安葬、坟墓与昼夜的计算

在考察了钉十字架时的黑暗之后,现在应当研究紧接着耶稣之死的各个事件。关于安葬和复活的记载提供了若干宝贵的时间线索,使我们能够理解最初的门徒是如何计算弥赛亚之死与祂复活之间相隔的日子的。

4.1. 耶稣在安息日开始之前去世

四部福音书都指出,耶稣是在预备日去世的。

马太记载:

“到了晚上,有一个亚利马太的财主,名叫约瑟。”(马太福音 27.57)

马可补充说明:

“因为是预备日,就是的前一日……”(马可福音 15.42)

路加补充说:

“那日是预备日,快要到了。”(路加福音 23.54)

约翰证实说:

“那日是逾越节的预备日。”(约翰福音 19.14)

观察:

福音书作者一致地把耶稣之死定在的前一日。因此,安葬必须在日落之前迅速完成。

4.2. 安葬在约瑟的坟墓里

亚利马太的约瑟向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

  • (马太福音 27.58)
  • (马可福音 15.43-45)
  • (路加福音 23.52-53)
  • (约翰福音 19.38)

随后,尼哥底母带来了没药和沉香的混合物。

  • (约翰福音 19.39)

身体被裹在细麻布里,安放在一座新坟墓中。

  • (马太福音 27.59-60)
  • (约翰福音 19.40-42)

有一块石头被滚到入口处。

  • (马太福音 27.60)
  • (马可福音 15.46)

观察:

耶稣在坟墓里的停留始于星期五日落之前。在犹太历中,次日从日落时开始(创世记 1.5)。

4.3. 妇女们看着安葬的过程

跟随耶稣的妇女们亲眼看见了安葬。

  • (马太福音 27.61)
  • (马可福音 15.47)
  • (路加福音 23.55)

路加说明:

“她们回去,预备了香料和香膏。在,她们便按着诫命安息了。”(路加福音 23.56)

观察:

妇女们清楚地知道身体安放在何处。因此,这些记载排除了认错坟墓的任何假设。

4.4. 安息日:寂静的一天

钉十字架的次日正是。

马太记载了一件独特的事: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聚集来见彼拉多。”(马太福音 27.62)

他们要求派兵看守:

“大人,我们记得那迷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过了三日我要复活。”(马太福音 27.63)

于是坟墓:

  • 被封上;
  • 受到看守;
  • 由的兵丁看守。

(马太福音 27.65-66)

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耶稣的仇敌记得祂关于复活的预言,而门徒们似乎还没有领悟其全部的分量。

4.5. 七日的头一日

所有福音书都把发现空坟墓定在七日的头一日。

  • (马太福音 28.1)
  • (马可福音 16.2)
  • (路加福音 24.1)
  • (约翰福音 20.1)

妇女们到达时,坟墓已经空了。

没有一部福音书明确描述耶稣从坟墓里出来的确切时刻。

福音书作者只是断言,在她们到达的时候:

  • 石头已经滚开;
  • 坟墓是空的;
  • 耶稣已经复活了。

观察:

经文从未说耶稣是在星期日黎明复活的。它们只是指出,在那个时刻坟墓被发现是空的。

4.6. 可以数出多少日?

按照传统的假说:

第一日:

  • 星期五(钉十字架和安葬的日子)。

第二日:

  • 星期六(的日子)。

第三日:

  • 星期日(发现空坟墓的日子)。

这种计算方式与下列说法完全吻合:

  • “第三日”(马太福音 16.21);
  • “今日是第三日”(路加福音 24.21);
  • “第三日要复活”(路加福音 18.33)。

观察:

门徒们自己也使用这种包含式的计算方式。这是支持星期五钉十字架的一个特别有力的论据。

4.7. 可以确定多少个夜?

如果我们只算日历意义上的夜,则得到:

第一夜:

  • 从星期五晚上到星期六早晨。

第二个夜:

  • 从星期六晚上到星期日早晨。

因此,(马太福音 12.40)中提到的第三夜仍然是个难题。

人们提出了几种解决办法:

  • 星期三钉十字架;
  • 星期四钉十字架;
  • 对这一表达作完全惯用语式的解读;
  • 或者把钉十字架时的超自然黑暗纳入计算。

每一种假说都各有优点和难处。

4.8. 以马忤斯门徒见证的重要性

以马忤斯门徒的记载是整个问题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就在复活的当天,他们说:

“这事成就,已经是第三日了。”(路加福音 24.21)

这一说法是:

  • 由事件的同时代人所说;
  • 就在当天所说;
  • 按照他们那个时代的犹太习俗所说。

观察:

如果耶稣是在星期三或星期四被钉十字架,就很难解释为什么这些门徒仍然说“第三日”。

他们的见证证实,传统的“星期五至星期日”的时间顺序与他们计算时间的方式相符。

4.9. 第四章综述

  • 耶稣在开始之前被安葬。
  • 祂的身体在期间留在坟墓里。
  • 坟墓在七日的头一日被发现是空的。
  • 门徒们把这个星期日算作“第三日”。
  • 因此,难题不在于三日,而仅仅在于(马太福音 12.40)中的三夜。
  • 耶稣死前的超自然黑暗仍然是可能为这个问题带来亮光的一个因素。

过渡:第五章将更详细地考察夜、黑暗与幽暗在圣经中的含义,以确定钉十字架时那三个小时的黑暗,在约拿神迹的框架内,是否可以正当地等同于某种特殊形式的“夜”。

5.1. 圣经对夜的第一个定义

五、夜与黑暗在圣经中的含义

夜的第一次出现,就在创造的记载中:

“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创世记 1.5)

这个根本性的定义值得关注。

经文首先并不是根据太阳的天文位置或确切时刻来定义夜,而是首先把它与黑暗的存在联系起来,而日则与光联系在一起。

观察:

从圣经的第一章起,根本的区别就建立在光与暗的对立之上。

5.2. 黑暗作为神审判的象征

在圣经的许多段落中,黑暗显为神审判的直接彰显。

在埃及的灾祸中:

“黑暗在埃及全地三天之久。”(出埃及记 10.22)

先知约珥宣告说:

“是黑暗、幽暗、密云、乌黑的日子。”(约珥书 2.2)

西番雅说:

“那日是发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是黑暗、幽暗的日子。”(西番雅书 1.15)

观察:

在圣经的思想中,非同寻常的黑暗常常与神对人类历史的特别介入联系在一起。

5.3. 黑暗与对弥赛亚的审判

钉十字架是基督担当世人罪孽的时刻。

  • (约翰福音 1.29)
  • (哥林多后书 5.21)
  • (彼得前书 2.24)

在这一背景下,正午的黑暗显得格外意义重大。

这一事件并非被呈现为单纯的宇宙现象,而是伴随着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赎工作的记号。

这样,与旧约中神的审判之间的平行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观察:

如果埃及的黑暗彰显了神对法老的审判,那么钉十字架时的黑暗也可能彰显了在弥赛亚献上自己为祭的时刻,对罪所施行的审判。

5.4. 先知们所预言的黑暗

有几处预言似乎在受难的事件中找到了特别的回响。

阿摩司宣告说:

“主说: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阿摩司书 8.9)

这个表述十分引人注目。

先知所描述的并不是通常的夜间黑暗,而是白昼本身的变暗。

这一图景恰与马太、马可和路加所记载的相吻合:

  • 黑暗在一天的正中降临;
  • 它打断了一天的正常进程;
  • 它紧接在弥赛亚之死之前。

观察:

我们并不断言阿摩司直接预言了钉十字架,但这一平行仍然格外引人注目。

5.5. 白昼之中的超自然之夜

本研究的核心问题现在可以这样表述:钉十字架期间笼罩大地的黑暗,应当被看作单纯的壮观现象,还是一个真正超自然的夜?

从天文学的角度看,这显然不是寻常的夜。太阳依旧沿着它的正常轨道运行,而这件事发生在一天的中间。

然而,在亲眼目睹这一幕的人看来,光完全消失,让位于黑暗。而按照圣经的第一个定义,神“称暗为夜”(创世记 1.5)。

福音书所描述的恰是这样一种情形:黑暗在白昼取代了光(马太福音 27.45;马可福音 15.33;路加福音 23.44-45)。

因此,我们提议把这黑暗看作一个特殊而奇妙的夜,是神引入钉十字架那日正常进程中的。

5.6. 耶稣是在这个夜里死去的吗?

福音书的记载表明,黑暗始于第六时,终于第九时。

在这段时间里,耶稣仍然活着,在十字架上。

随后,在这黑暗结束之时,祂大声喊叫,交出了灵魂(马太福音 27.46-50;马可福音 15.34-37;路加福音 23.46)。

经文无法让我们绝对精确地断定,耶稣是在黑暗完全消失前的片刻去世,还是恰在光回来的那一刻去世。然而,这些事件显然紧密相连。

从这个角度,我们提出:耶稣是在这超自然之夜的期间,或在它刚刚结束时去世的,而祂的死直到光回来之后才被确认。

那么,从夜到昼的转变,就在象征意义上标志着弥赛亚进入死亡。

5.7. 对三日三夜的一种计算方案

如果采纳这一假说,这个计算可以这样理解:

第一夜:

  • 钉十字架期间笼罩大地的超自然黑暗(马太福音 27.45)。

第一日:

  • 弥赛亚死后光的回归。

第二夜:

  • 星期五到星期六的夜。

第二日:

  • 。

第三夜:

  • 星期六到星期日的夜。

第三日:

  • 七日的头一日,复活的日子(马太福音 28.1;马可福音 16.2;路加福音 24.1;约翰福音 20.1)。

这一提议保留了福音书所有的时间资料,同时赋予(马太福音 12.40)中“三日三夜”的提法一种特殊的含义。

5.8. 这一假说的局限

然而,仍须保持谨慎。

没有任何一处圣经经文明确断言:

“正午的黑暗是三夜中的第一夜。”

因此,我们所处的是解释的领域,而不是教义性断言的领域。

这一假说应当根据几项标准来评估:

  • 它与整本圣经的一致性;
  • 它协调各处经文的能力;
  • 它对福音书时间顺序的尊重;
  • 它与耶稣其他言论之间没有矛盾。

观察:

一个假说可以是合理的,却无法被绝对证明。目的不是强加一个结论,而是诚实地考察圣经的资料。

5.9. 第五章综述

  • 圣经从根本上把夜与黑暗联系在一起(创世记 1.5)。
  • 超自然的黑暗常与神的审判相联(出埃及记 10.22;约珥书 2.2;西番雅书 1.15)。
  • 钉十字架时的三小时黑暗是一件非凡的事,有几位福音书作者都加以承认。
  • 这黑暗恰好出现在耶稣担当世人罪孽的时刻。
  • 因此可以设想,它参与了约拿神迹中“三夜”的象征意义。
  • 然而,这种解释仍然只是一个释经上的假说,必须与全部圣经资料相对照。

过渡:第六章将考察在解经史上为解决“三日三夜”问题所提出的主要方案,以便把它们的长处和局限与本研究所发展的假说相比较。

六、对“三日三夜”的主要解释

自基督教最初几个世纪以来,释经家们就一直试图理解如何使耶稣在(马太福音 12.40)中的宣告与受难和复活的记载相协调。人们提出了几种方案。每一种都有其长处和难处。因此,在评估我们自己的假说之前,应当先加以考察。

6.1. 传统的方案:犹太人的包含式计数法

最古老、流传最广的立场主张,耶稣是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在星期日复活。

这种解释建立在犹太世界所采用的包含式计数原则之上。

按照这种方法:

  • 一天的任何一部分都算作整整一天;
  • 钉十字架的日子算作第一日;
  • 是第二日;
  • 星期日是第三日。

这种做法有几处经文作为依据:

  • (马太福音 16.21)
  • (路加福音 24.7)
  • (路加福音 24.21)
  • (哥林多前书 15.4)

以斯帖记中的平行例子也对此有利:

“你要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以斯帖记 4.16)

然后:

“到了第三日,以斯帖穿上朝服。”(以斯帖记 5.1)

观察:

这一方案完美地解释了“第三日”和“过了三日”这些说法。不过,有些人认为,它对(马太福音 12.40)中明确提到的“三夜”回应得不够直接。

6.2. 星期四钉十字架的假说

有些作者提出,耶稣是在星期四去世的。

这样,时间表就成了:

  • 星期四:钉十字架;
  • 星期五:第一个完整的日;
  • 星期六:第二个完整的日;
  • 星期日:第三日。

这一提议可以得出:

  • 三日;
  • 三个日历意义上的夜。

然而,出现了几个难题。

以马忤斯的门徒在星期日说:

“这事成就,已经是第三日了。”(路加福音 24.21)

但是,如果钉十字架发生在星期四,那么按通常的计算方式,星期日应当算是第四日。

观察:

这一假说解决了夜的问题,却使福音书中若干明确的陈述变得复杂了。

6.3. 星期三钉十字架的假说

另一种理论把钉十字架定在星期三。

其支持者通常认为,“三日三夜”应当理解为整整七十二小时。

所提出的时间表是这样的:

  • 星期三下午:耶稣去世;
  • 星期四:第一日;
  • 星期五:第二日;
  • 星期六:第三日;
  • 复活发生在结束之时。

这一理论确实能够得出整整三日三夜。

然而,它遇到了几个难题:

  • 它往往不得不区分出前后相继的几个安息日;
  • 它使关于妇女们的记载变得更复杂;
  • 它与(路加福音 24.21)难以协调;
  • 它有时假定耶稣在发现空坟墓的几小时之前就已经复活。

观察:

这一假说倾向于对马太福音 12.40 作字面解读,却需要许多额外的时间顺序重构。

6.4. 纯粹惯用语式的解释

另一些注释者认为,“三日三夜”这一表达仅仅是一个闪族套语,等同于“三日”。

按照这种做法:

  • 并不存在真正的困难;
  • 马太福音 12.40 应当与以斯帖记 4,16–5.1 同样加以解释;
  • “三夜”没有独立的时间顺序上的价值。

这一方案具有简单的优点。

然而,有些读者认为,它没有充分解释这样一个事实:耶稣明确提到了夜,而祂本可以只说“三日”。

观察:

于是,问题仍然是:为什么马太保留了这种更为详尽的表述。

6.5. 预表式的解释

另一种做法强调约拿神迹的性质。

按照这种解读:

  • 重点不在于时间的计算;
  • 关键在于约拿与耶稣之间的平行;
  • 在鱼腹中的停留预表在坟墓中的停留;
  • 约拿的得救预表复活。

这种理解以(马太福音 12.39-40)的上下文为依据。

观察:

约拿的神迹首先是先知性和基督论的神迹。它的首要目的或许并不是提供精确的时间度量。

6.6. 本研究所发展的假说

本研究提出的解释,力求保留传统立场的优点,同时认真对待“三日三夜”的提法。

它基于以下几点观察:

1- 福音书清楚地把复活定在第三日。

2- 门徒们自己把星期日称为第三日(路加福音 24.21)。

3- 正午的黑暗是一件非凡的事,有几位独立的见证人都作了记载。

4- 耶稣是在这超自然的黑暗期间,或在它刚刚结束时交出了灵魂(马太福音 27.45-50;马可福音 15.33-37;路加福音 23.44-46)。

5- 圣经从根本上把夜与黑暗联系在一起(创世记 1.5)。

因此我们提议,从第六时到第九时笼罩大地的黑暗,是神在钉十字架那日的正中引入的一个特殊的夜。耶稣就是在这超自然的夜里进入死亡的,而光的回归则在象征意义上标志着计算中的第一日。

从这个角度看,这三夜可以理解为:

  • 钉十字架时那超自然的夜;
  • 星期五到星期六的夜;
  • 星期六到星期日的夜。

那么,这三日便是:

  • 弥赛亚死后光的回归;
  • 安息日;
  • 七日的头一日,复活的日子。

观察:

这一提议完整地保留了福音书的传统时间顺序,同时赋予钉十字架时的黑暗,以及约拿神迹中“三日三夜”的提法一种特殊的意义(马太福音 12.40)。

6.7. 哪一种方案看来最为一致?

任何协调的尝试都必须尊重以下几项标准:

  • 全部圣经资料;
  • 耶稣的言论;
  • 福音书作者的记载;
  • 以马忤斯门徒的见证;
  • 一世纪犹太人在时间上的惯例。

所采纳的方案还须避免制造比它所解决的更多的难题。

然而,若干替代的假说需要复杂的重构,而这些重构在福音书中从未被明确提及。

相反,传统的时间顺序直接建立在经文最明确的陈述之上。

6.8. 第六章综述

  • 传统的“星期五至星期日”立场仍然是最古老、见证最广泛的。
  • 星期三或星期四的假说解决了一些困难,却又制造了另一些困难。
  • 惯用语式的解释很好地说明了马太福音 12.40 的闪族语言特色。
  • 预表式的做法提醒我们,约拿的神迹并非仅仅涉及时间顺序。
  • 本研究所发展的假说认为,耶稣是在钉十字架时的黑暗所造成的超自然之夜里进入死亡的。这个特殊的夜可能就是约拿神迹中所提三夜的第一夜,同时保持了受难的传统时间顺序。

过渡:第七章将对所研究的资料作一总体综述,并评估把黑暗视为“第三夜”的假说,是否真的能使所有与约拿神迹及弥赛亚耶稣复活相关的经文得到协调。

七、总体综述与对假说的评估

有几点已被经文清楚地确立:

  • 耶稣是在预备日,即安息日的前一日去世的(马可福音 15.42;路加福音 23.54)。
  • 祂的身体在日落之前被安放在坟墓里(约翰福音 19.42)。
  • 坟墓在七日的头一日被发现是空的(马太福音 28.1;约翰福音 20.1)。
  • 门徒们把这个星期日看作“第三日”(路加福音 24.21)。
  • 耶稣多次预言祂要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 16.21;路加福音 9.22)。

观察:

这些陈述构成福音书时间顺序最坚实的基础,在任何解释的尝试中都应当居于首位。

7.2. 马太福音 12.40 为这场讨论增添了什么

这个难题本质上源于一处经文: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心里。”(马太福音 12.40)

这一宣告提出了一个众所周知的时间顺序难题:如果耶稣是在星期五下午被钉十字架,而坟墓在星期日黎明被发现是空的,那么该如何算出“三日三夜”呢?闪族的包含式计数法——一天的任何一部分都算作一日——轻而易举地解决了“三日”的问题。但“三夜”又如何呢?在星期五钉十字架的假说下,安葬与复活之间只隔着两个日历意义上的夜:星期五到星期六的夜,以及星期六到星期日的夜。所以表面上似乎缺了一夜。

假说的依据

这一表述在福音书中是独一无二的。

在其他所有地方,耶稣只是简单地说:

  • 第三日;
  • 三日;
  • 或是过了三日的复活。

因此,问题并不涉及耶稣所有的预言,而只涉及嵌入约拿神迹语境中的一个特殊说法。

7.3. 约拿记载的作用

对约拿书的研究显示了几个重要的方面:

  • “三日三夜”这一表达属于闪族语言;
  • 记载并没有提供精确的钟点计算;
  • 重点在于身处仿佛死亡之地的经历,随后是神的拯救;
  • 耶稣把约拿用作先知性的形象,预告祂自己的复活。

观察:

约拿的神迹更多地呈现为一种神学上的平行,而不是旨在精确度量在坟墓中停留时长的计时计算。

7.4. 钉十字架时黑暗的特殊地位

马太、马可和路加所记载的黑暗,仍是受难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

在三个小时里:

  • 光消失了;
  • 大地陷入黑暗;
  • 弥赛亚的牺牲臻于完成。

(马太福音 27.45 ; 马可福音 15.33 ; 路加福音 23.44-45)

而圣经常常把:

  • 黑暗与夜联系起来;
  • 黑暗与审判联系起来;
  • 黑暗与神的直接介入联系起来。

(创世记 1.5 ; 出埃及记 10.22 ; 阿摩司书 8.9)

观察:

因此,思考这黑暗在耶稣所宣告的预言性神迹框架内的特殊意义,并非没有道理。

7.5. 一个自洽却无法证明的假说

本研究提出的假说可以概括如下:

  • 三日自然地由犹太人的包含式计数法得到解释;
  • 最后两夜对应星期五到星期六以及星期六到星期日的夜;
  • 钉十字架时的超自然黑暗是一个特殊的夜,耶稣就是在这夜里进入死亡;
  • 光的回归在象征意义上标志着计算中的第一日。

这一提议有几方面的优点:

  • 它保留了受难的传统时间顺序;
  • 它符合耶稣多次关于祂第三日复活的宣告;
  • 它与以马忤斯门徒的见证相容(路加福音 24.21);
  • 它为钉十字架时的黑暗留出了特别的位置,这是三位福音书作者都强调的事件;
  • 它避免了需要星期三或星期四钉十字架的复杂重构。

然而,我们必须诚实地承认,没有任何一处圣经经文明确断言这黑暗就是约拿神迹中的第一夜。

因此,我们所处的是释经假说的领域,而不是教义确定性的领域。

7.6. 本研究不打算证明什么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的目的并不是断言这一方案是唯一可能的方案。

其他做法同样可以得到认真的论证,特别是:

  • 对这一表达的惯用语式解释;
  • 对约拿预表的强调;
  • 某些时间顺序上的变体。

我们的做法仅仅是考察,钉十字架时的黑暗是否能为这个常被提出的难题带来更多的亮光。

7.7. 最终综述

圣经的资料使我们能够确定地断言:

  • 耶稣是在星期五去世的;
  • 祂是在安息日之前被安葬的;
  • 祂在第三日复活了;
  • 福音书在这一时间顺序上是一致的。

“三日三夜”的问题主要仍是对(马太福音 12.40)的解释问题,而不是各段记载之间的矛盾。

本研究所考察的假说提供了一条值得考虑的思路,但并不自称已穷尽这一主题。

结论

耶稣关于“三日三夜”的宣告,在基督教历史上引发了许多争论。有些人认为,这一表达对受难的传统时间顺序构成了不可逾越的难题。然而,仔细考察圣经会得出一个大不相同的结论。

四部福音书一致断言,耶稣在第三日复活了(马太福音 16.21;路加福音 24.7;哥林多前书 15.4)。门徒们自己也见证,复活的那个星期日是从钉十字架算起的“第三日”(路加福音 24.21)。这些信息是重要的历史资料,不应受到质疑。

对约拿书的研究表明,“三日三夜”这一表达属于闪族语言,并处于预表性的语境之中。耶稣不仅想宣告一个时段,更是要把祂的死与复活呈现为约拿所预示之先知性神迹的应验(马太福音 12.39-40)。

此外,钉十字架时笼罩大地的非凡黑暗是一件非常的事,有几位独立的见证人作了记载(马太福音 27.45;马可福音 15.33;路加福音 23.44-45)。按照本研究所考察的假说,这黑暗不仅仅是伴随弥赛亚之死的神的记号,还可能是一个超自然的夜,耶稣就是在这夜里进入死亡。光的回归便在象征意义上标志着计算中的第一日,使我们得以理解约拿的神迹如何能够将三日三夜联系在一起,同时保持受难的传统时间顺序。

在本研究的结尾,我们看到圣经经文并不存在任何真正的矛盾。关于弥赛亚耶稣的死亡、安葬和复活的各种陈述,一旦被放回它们的历史、文化和神学背景之中,就会协调一致。

不仅如此,这一分析还提醒我们,福音书作者的首要目的不是提供一篇时间学论文,而是见证一件独一无二的事:弥赛亚战胜了死亡。真正的约拿神迹并不是对时辰或日数的计算,而在于那位进入死亡的,又活着从坟墓里出来,从而应验了圣经,并确证了祂是神的儿子的身份(罗马书 1.4;使徒行传 2.24-32)。

本研究提出的假说并不自称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时间顺序的问题。然而,它为“三日三夜”的提法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既尊重受难的传统时间顺序,也尊重圣经中有关黑暗的语言,以及福音书见证整体的一致性。因此,这番思考非但不会削弱对圣经的信心,反而再一次彰显了蒙默示之记载的深度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