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二个到第三个逾越节 2 篇研究
从第三次逾越节到最后一周开始 1 篇研究
从第二个到第三个逾越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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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128
灯放在斗底下的比喻
斗底下的灯的比喻教导耶稣的门徒,要活出榜样,使属灵的光照耀出来。这意味着从福音书中汲取教导,以自己的生活使神的光更加明亮,并鼓励别人也这样行。
路加福音 8.16-18 (新标点和合本) :「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和合本(简体), 公有领域 — eBible.org -
PER139
灯放在斗底下的比喻
本文分析福音书中的灯放在斗底下的比喻,强调上帝的光对门徒的重要性,说明弥赛亚耶稣如何使用这一隐喻显明上帝的真理,并勉励门徒以可见的行动见证信仰,同时自己也持续受到基督之光的照耀。
马太福音 5.14-16 (新标点和合本)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和合本(简体), 公有领域 — eBible.org
从第三次逾越节到最后一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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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226
弥赛亚耶稣行神迹后受到质疑
在耶路撒冷,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的哑巴之后,弥赛亚耶稣受到对手的质疑,他们把他的能力归于别西卜,并要求再看一个神迹。耶稣以合乎逻辑且属灵的论据回应,提到约拿的神迹,把一句赞美引向对神之道的顺服,最后以一个关于内在之光的比喻作结。这篇讲论只见于路加(11.14-36),显明人对弥赛亚的两种相反态度:真实的信心与不信的拒绝。
路加福音 11.33-36 (新标点和合本) :「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和合本(简体), 公有领域 — eBibl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