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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341
被带到本丢·彼拉多面前
经文段落PER341还原了星期五早晨约6点45分,耶稣在夜间被公会定罪之后被带到本丢·彼拉多面前的经过。本文对照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四卷福音书,分析了精确的时间顺序、该亚法的角色、宗教领袖拒绝进入总督府的情形,以及耶稣与彼拉多之间的对话——唯有彼拉多有权宣判死刑。
马可福音 14.55-65 (新标点和合本)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却寻不着。因为有好些人作假见证告他,只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合。又有几个人站起来作假见证告他,说:「我们听见他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他们就是这么作见证,也是各不相合。大祭司起来站在中间,问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说:「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你们已经听见他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和合本(简体), 公有领域 — eBibl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