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们退席之后,的成员开始商议,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局面应采取什么态度。彼得的话在议会成员中激起了强烈的愤怒,以致其中几个人打算杀害使徒(使徒行传 5.33)。对基督徒运动的反对,此时似乎达到了新的严重程度。
就在这时,出面了。他是,是通达律法、为众百姓所敬重的教师(使徒行传 5.34)。多年以后,保罗回忆说,自己曾在耶路撒冷受教于这位著名的老师门下(使徒行传 22.3)。他的介入表明,并不是一个完全一致的整体。(尤其以大祭司为代表)固然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但议会的所有成员未必都对基督徒运动抱同样的看法。
2- 满怀审慎的讲话
讨论变得格外激烈之际,站起来发言。凭着他的威望和言辞的温和,他成功地使议会不致作出极端的决定。他劝同僚们要谨慎,并向他们提起几个历史上的先例。
他首先提到丢大,接着提到加利利人犹大,这两人的运动在首领死后都烟消云散了(使徒行传 5.36-37)。他的推理十分务实:这件事若是出于人,会自行消灭;但若是出于神,就没有人能败坏它。想与它对抗的人,甚至可能发现自己是在与神作对(使徒行传 5.38-39)。
在路加看来,这番话有特别的分量。虽然没有明确承认基督教的神圣起源,却说出了一个概括使徒行传主要主题之一的原则:神的工作不能被人阻挡(使徒行传 1.8;使徒行传 5.39)。
3- 迦玛列的审慎
首先表现出的是审慎而有辨别力的态度。他没有明确承认基督徒运动出于神,也没有公开为使徒辩护。他的目的似乎是阻止草率的决定,并主张静观其变。
他的推理建立在犹太教中广为接受的一个信念上:时间终究会揭示一项工作真正的来源。如果耶稣的门徒所发起的运动纯属人为,就会像丢大和加利利人犹大的运动一样消失(使徒行传 5.36-37)。反之,如果这工作是出于神,与它对抗就是徒劳,甚至是危险的(使徒行传 5.38-39)。
也有可能,一些更实际的考虑促成了这个折中的办法。路加确实强调了使徒们在相当一部分民众中所受的欢迎(使徒行传 5.13),并提到守卫因惧怕民众的反应而没有使用暴力(使徒行传 5.26)。在这种情形下,判处死刑可能引发骚乱,而宗教当局无疑希望避免这样的骚乱。
然而,在路加看来,的话有比其说话者原意更深的分量。这位虽然没有宣认基督教信仰,却说出了与使徒行传一个重大主题相合的原则:任何人的反对都不能阻止神旨意的成就(使徒行传 1.8;使徒行传 5.39)。
4- 使徒们被定罪
议会的成员被的论据说服,放弃了处死的计划(使徒行传 5.40)。使徒们随即被叫回议会面前。
然而,并不打算放弃自己的权柄。当局鞭打了使徒们,再次禁止他们奉耶稣的名讲道,然后才把他们释放(使徒行传 5.40)。这种鞭刑大概符合摩西律法的规定(申命记 25.1-3),是一种格外羞辱而痛苦的刑罚。
这种折中的判决,可以理解为议会中一些成员想严惩使徒的意愿,与所主张的较温和态度之间的妥协。
5- 无能为力的反对
宗教当局再一次显得无力阻止初生基督教的发展。尽管有威胁、逮捕和刑罚,使徒的宣讲仍照着基督升天前所宣布的计划继续扩展(使徒行传 1.8)。
在路加看来,连逼迫本身也无法阻挠神的旨意。相反,它们反而更显明神的主权和祂话语的功效(以赛亚书 55.11;使徒行传 6.7;使徒行传 12.24;使徒行传 19.20)。
(使徒行传 1.8);(使徒行传 5.39);(使徒行传 6.7);(使徒行传 12.24);(使徒行传 19.20)——福音的前进与神的工作
(使徒行传 5.13);(使徒行传 5.26)——民众对使徒的好感
(使徒行传 5.33)——的愤怒
(使徒行传 5.34);(使徒行传 22.3)——,律法教师,保罗的老师
(使徒行传 5.36-37)——丢大和加利利人犹大
(使徒行传 5.38-39)——的建议
(使徒行传 5.40)——使徒被鞭打
(创世记 50.20);(箴言 21.1)——神照着自己的旨意引导事件
(申命记 25.1-3)——摩西律法中的鞭刑
(以赛亚书 55.11)——神之道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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