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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赛人迦玛列的介入

公元 33 年春天公会开会时,法利赛人迦玛列出面平息想要处死使徒的撒都该人的怒气。他以丢大和加利利人犹大的前例作务实的论证,说服议会采取观望的立场。从路加的角度看,他的话说明了使徒行传的一个核心主题:神的工作不是人所能阻挡的。

26 分钟 迦玛列 公会 法利赛人 使徒 逼迫 39 节经文 5 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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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文本

使徒行传
使徒行传 5.34-40 (新标点和合本)

但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迦玛列,是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在公会中站起来,吩咐人把使徒暂且带到外面去,

就对众人说:「以色列人哪,论到这些人,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办理。

从前杜达起来,自夸为大,附从他的人约有四百,他被杀后,附从他的全都散了,归于无有。

此后,报名上册的时候,又有加利利的犹大起来,引诱些百姓跟从他;他也灭亡,附从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现在,我劝你们不要管这些人,任凭他们吧!他们所谋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

若是出于 神,你们就不能败坏他们,恐怕你们倒是攻击 神了。」

公会的人听从了他,便叫使徒来,把他们打了,又吩咐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就把他们释放了。

技术详情

公元33年

地点:耶路撒冷城

日期:公元33年春

叙述方式:我们跟随路加的第二部著作

叙述方式说明:这些资料只见于路加的记载

耶路撒冷及其周边地图

当辩论变得格外激烈时,一位受人尊敬的、律法教师出面平息众人的情绪。凭着他的智慧和威望,他成功地平息了的怒气,并使该亚法和议会的决定得以转向。

1- 迦玛列的介入

使徒们退席之后,的成员开始商议,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局面应采取什么态度。彼得的话在议会成员中激起了强烈的愤怒,以致其中几个人打算杀害使徒(使徒行传 5.33)。对基督徒运动的反对,此时似乎达到了新的严重程度。

就在这时,出面了。他是,是通达律法、为众百姓所敬重的教师(使徒行传 5.34)。多年以后,保罗回忆说,自己曾在耶路撒冷受教于这位著名的老师门下(使徒行传 22.3)。他的介入表明,并不是一个完全一致的整体。(尤其以大祭司为代表)固然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但议会的所有成员未必都对基督徒运动抱同样的看法。

2- 满怀审慎的讲话

讨论变得格外激烈之际,站起来发言。凭着他的威望和言辞的温和,他成功地使议会不致作出极端的决定。他劝同僚们要谨慎,并向他们提起几个历史上的先例。

他首先提到丢大,接着提到加利利人犹大,这两人的运动在首领死后都烟消云散了(使徒行传 5.36-37)。他的推理十分务实:这件事若是出于人,会自行消灭;但若是出于神,就没有人能败坏它。想与它对抗的人,甚至可能发现自己是在与神作对(使徒行传 5.38-39)。

在路加看来,这番话有特别的分量。虽然没有明确承认基督教的神圣起源,却说出了一个概括使徒行传主要主题之一的原则:神的工作不能被人阻挡(使徒行传 1.8;使徒行传 5.39)。

3- 迦玛列的审慎

首先表现出的是审慎而有辨别力的态度。他没有明确承认基督徒运动出于神,也没有公开为使徒辩护。他的目的似乎是阻止草率的决定,并主张静观其变。

他的推理建立在犹太教中广为接受的一个信念上:时间终究会揭示一项工作真正的来源。如果耶稣的门徒所发起的运动纯属人为,就会像丢大和加利利人犹大的运动一样消失(使徒行传 5.36-37)。反之,如果这工作是出于神,与它对抗就是徒劳,甚至是危险的(使徒行传 5.38-39)。

也有可能,一些更实际的考虑促成了这个折中的办法。路加确实强调了使徒们在相当一部分民众中所受的欢迎(使徒行传 5.13),并提到守卫因惧怕民众的反应而没有使用暴力(使徒行传 5.26)。在这种情形下,判处死刑可能引发骚乱,而宗教当局无疑希望避免这样的骚乱。

然而,在路加看来,的话有比其说话者原意更深的分量。这位虽然没有宣认基督教信仰,却说出了与使徒行传一个重大主题相合的原则:任何人的反对都不能阻止神旨意的成就(使徒行传 1.8;使徒行传 5.39)。

4- 使徒们被定罪

议会的成员被的论据说服,放弃了处死的计划(使徒行传 5.40)。使徒们随即被叫回议会面前。

然而,并不打算放弃自己的权柄。当局鞭打了使徒们,再次禁止他们奉耶稣的名讲道,然后才把他们释放(使徒行传 5.40)。这种鞭刑大概符合摩西律法的规定(申命记 25.1-3),是一种格外羞辱而痛苦的刑罚。

这种折中的判决,可以理解为议会中一些成员想严惩使徒的意愿,与所主张的较温和态度之间的妥协。

5- 无能为力的反对

宗教当局再一次显得无力阻止初生基督教的发展。尽管有威胁、逮捕和刑罚,使徒的宣讲仍照着基督升天前所宣布的计划继续扩展(使徒行传 1.8)。

在路加看来,连逼迫本身也无法阻挠神的旨意。相反,它们反而更显明神的主权和祂话语的功效(以赛亚书 55.11;使徒行传 6.7;使徒行传 12.24;使徒行传 19.20)。

(使徒行传 1.8);(使徒行传 5.39);(使徒行传 6.7);(使徒行传 12.24);(使徒行传 19.20)——福音的前进与神的工作

(使徒行传 5.13);(使徒行传 5.26)——民众对使徒的好感

(使徒行传 5.33)——的愤怒

(使徒行传 5.34);(使徒行传 22.3)——,律法教师,保罗的老师

(使徒行传 5.36-37)——丢大和加利利人犹大

(使徒行传 5.38-39)——的建议

(使徒行传 5.40)——使徒被鞭打

(创世记 50.20);(箴言 21.1)——神照着自己的旨意引导事件

(申命记 25.1-3)——摩西律法中的鞭刑

(以赛亚书 55.11)——神之道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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