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5.40中判使徒受鞭打的刑罚,是一个格外重要的事件。出面之后,不再要处死他们,却又不甘心让他们不受惩罚就走。这次鞭打因而成为使徒们所受的第一次身体上的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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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所规定的法定刑罚
路加只是简单地写道:
“他们把使徒叫来,打了他们,吩咐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就把他们释放了”(使徒行传 5.40)。
所用的希腊文词语指的是犹太人的鞭刑。按照摩西的律法,有罪的人最多可以受四十下鞭打:
“可以打他四十下,不可再多”(申命记 25.1-3)。
为了防止数错而超过律法的限度,犹太传统通常把刑罚限定为三十九下(哥林多后书 11.24)。每一位使徒大概都受了这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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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受辱
这种刑罚不仅令人疼痛,还带有羞辱的意味。受鞭打,就意味着被正式认定为有罪、不配的人。
在的成员看来,这样的惩罚应当成为一个警告,使人不敢再传道。当局无疑盼望身体上的痛苦能够达到威胁所没有达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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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们踏着耶稣的脚踪行
几个星期前,耶稣自己在被钉十字架之前也曾受鞭打(马太福音 27.26;约翰福音 19.1)。如今使徒们亲身经历了他们的夫子所预先告诉他们的事:
“人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翰福音 15.20)。
耶稣也曾警告过他们:
“人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你们要在里受鞭打”(马可福音 13.9)。
这样,这份苦难并不是他们使命的失败,而是主的话得到了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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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的反应
最令人惊讶的是使徒们的反应:
“使徒从出来,欢欢喜喜的,因为他们算是配为这名受辱”(使徒行传 5.41)。
这种态度与他们在耶稣被捕时的表现形成对比,那时他们都逃走了(马太福音 26.56)。圣灵深刻地改变了这些人。
他们的喜乐并非来自苦难本身,而是来自能与基督的苦难相连的特权。这一思想后来由彼得加以阐述:
“倒要欢喜,你们是在基督的苦难上有分”(彼得前书 4.13)。
保罗也将表达同样的信念(罗马书 8.17;腓立比书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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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的失败
宗教当局再一次禁止使徒奉耶稣的名讲道(使徒行传 5.40)。然而,在下一节经文里,路加就说明:
“他们每日在殿里和家中不住地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的福音”(使徒行传 5.42)。
可见,这次惩罚所产生的效果恰恰与所期望的相反。鞭打并没有熄灭他们的热心,反而使之更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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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漫长逼迫史的开端
这次鞭打开启了一系列苦难,这些苦难将贯穿早期教会的整个历史:
- 司提反将被石头打死(使徒行传 7.58-60);
- 约翰的哥哥雅各将被处死(使徒行传 12.2);
- 保罗自己将五次受犹太人的三十九下鞭打(哥林多后书 11.24);
- 根据古老的传统,好几位使徒将殉道。
结论
判使徒受鞭打的刑罚看似是的一次胜利。然而,路加却把这一事件描述为门徒们属灵的胜利。那些想要使基督的见证人沉默的人,结果只是使他们更加坚定。
这样,使徒们如今明白,为耶稣的名受苦不是耻辱,而是特权。他们在逼迫中的喜乐,已经显明耶稣所宣告的八福得到了应验:
“人为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的时候,你们就有福了”(马太福音 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