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指出,弥赛亚耶稣是在住棚节(又称)开始之后到达的。住棚节从犹太历3793年提斯利月15日开始,即公元32年10月7日星期四。据估计,他是在10月9日星期六到达的,并且进行了一次医治,这与约翰的记载相符:约翰提到就在那天进行的一次医治提出指责(约翰福音 7.22)。
约翰表明,弥赛亚耶稣的论证是以圣经为根据的,这使犹太群众感到惊讶(约翰福音 7.15)。的确,弥赛亚耶稣没有上过耶路撒冷的名校,他所受的全部教育都是在拿撒勒获得的。
当弥赛亚耶稣宣称他的教导直接来自神时,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从未学习过,也不意味着一切都是在通常的人类途径之外向他启示的。相反,我们有理由认为,他曾经学习,具有非凡的能力,并与父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因此,他能够正确地解释律法,因为他完全明白父,也明白这些指示赐给摩西时的精神。
对犹太人来说,没有在耶路撒冷师从大拉比学习,就意味着没有接受过任何公认的教育。人们往往对来自其他省份的人,尤其是加利利人,抱有某种轻视。当时的社会,特别是耶路撒冷,深受宗教当局的影响,他们对群众有着相当大的控制。
凡真诚委身于神、真实事奉神的人,都会承认弥赛亚耶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 7.17)。讨论的具体主题并没有详细记载。然而,人们常常看到夫子的教导与的教导有显著的分歧。这正是群众特别感兴趣的地方,当夫子驳倒的论点时,群众就更加兴奋。
现在我们来谈谈在那天进行的医治。根据我们的结论,控告者所依据的是刚刚发生的一件具体事件。
因此,根据约翰福音 7.21-24,弥赛亚耶稣似乎在那天进行了一次医治,确切地说是10月9日星期六,这引起了争议。这类争论并不新鲜,因为福音书也提到在那天进行的其他医治。
马可福音 3.1-6:弥赛亚耶稣在里医治一个手枯干的人,这激怒了。
路加福音 13.10-17:他医治一个驼背十八年的女人,引起管理人的愤慨。
约翰福音 9.1-16:弥赛亚耶稣医治一个生来就瞎眼的人,引发了关于如何遵守的争议。
路加福音 14.1-6:他应邀到的一位领袖家中,医治了一个患水肿的人。
这个问题依然存在,相关的当局并没有改变他们的立场。
尽管弥赛亚耶稣提出了详尽的论证,这些精通律法教导的人仍然拒绝接受这些解释。恰恰相反,裂痕越来越深,这些将设法逮捕他,意图除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