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明确指出,弥赛亚耶稣与门徒同行时,进入了伯大尼村。这个村子是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居住的地方,距耶路撒冷约15斯塔迪亚,即不到3公里。按当时的情况,约合步行30分钟,根据约翰福音 11.18)。
我们不知道夫子的目的地究竟是伯大尼,还是耶路撒冷。在这段时期并没有特别的节期,介于10月7日()与12月15日()之间。
因此,尽管宗教当局的态度带来种种限制,仍有必要考虑在这两个节期相隔的两个月里,在该地区内可能的各种出行方式。
我们设想宗教当局改变了策略。的确,这些似乎很难在不招致支持耶稣的群众的责备与憎恨的情况下,使弥赛亚耶稣被害。因此他们觉得,较好的办法是搜集不利于他的证词,好让他正式出庭受犹太人的法庭——审判。
在这种情况下,弥赛亚耶稣又可以出行,而不会遭遇特别的风险。他完全清楚,自己的行动和言论受到密切监视,可能被用来对付他。
因此,在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在伯大尼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家停留,看来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路加福音 10.38-42中有若干迹象表明,弥赛亚耶稣在这件事之前就已认识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
.38-42 的信息
借着路加所记载的信息,我们现在明白,弥赛亚耶稣至少目前不再有被任意逮捕的危险。然而,正在组织反击。必须指出,宗教当局内部并非完全一致:即使在他们的团体之中,对弥赛亚耶稣的身份和角色也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