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会中的惩治与饶恕

    第203段经文阐述耶稣在公元32年9月于迦百农所讲的关于教会惩治与饶恕的教导。马太福音 18.15-22 与路加福音 17.3-4 论述了弟兄间的劝诫、教会的权柄、群体的祷告,以及无限度的饶恕(七十个七次)。这些主题奠定了以和好与神的怜悯为中心的基督徒关系伦理。

    马太福音 18.15-22 (新标点和合本) :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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