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与神的律法

  • 关于离婚的教导

    本文探讨耶稣关于离婚的教导,以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为依据。文章把这一教导置于耶稣事工在哈努卡节与逾越节之间的时间脉络中,对其教导超越单纯法律争论的属灵含义作了深入的分析。

    马太福音 19.3-12 (新标点和合本) :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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