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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犹太律法,瘸腿的人可以待在那个地方吗?

是的,很可能可以。摩西律法中没有任何条文禁止残疾人待在圣殿的外院。不过,有几点需要加以说明…

6 分钟 6 节经文 3 卷书

按照犹太律法,瘸腿的人可以待在那个地方吗?

是的,很可能可以。摩西律法中没有任何条文禁止残疾人待在圣殿的外院。不过,有几点需要加以说明。

律法是否把残疾人排除在圣殿之外?

答案是否定的。身体有残疾的人不被视为不洁,可以参与以色列的宗教生活。

常被引用的经文是利未记 21.17-23,但它只涉及亚伦后裔的祭司。眼瞎、瘸腿或有其他残疾的祭司不能在祭坛前供职,但他仍保有祭司的权利,可以吃圣物。

这项限制并不适用于一般百姓。

瘸腿的人在什么地方?

路加说明他被安放在“圣殿的美门”旁(使徒行传 3.2)。他并没有说这人是在圣所内部。

“”通常被认为就是尼卡诺门,它把妇女院与以色列人院隔开。如果这种看法正确,那么瘸腿的人是坐在一个来祷告的信徒非常多的地方的紧邻之处。

另一些学者认为,那是通往圣殿山的一座外门。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没有迹象表明他是在一个对他禁止进入的地方。

出自犹太传统的限制吗?

某些较晚的拉比传统似乎对有某些不洁或残疾的人设立了限制。然而,这些规定并非直接出自摩西律法,而且很难知道它们在一世纪初已被实行到什么程度。

此外,的团体要严格得多。《圣殿卷》和其他死海文献把盲人、瘸腿的人以及各种残疾人排除在某些圣地之外。然而,这些规定并不代表耶路撒冷圣殿的正式做法。

一个重要的线索

路加在他得医治之后说明:

“他一跃而起,站着,并且开始行走;他同他们一起进了圣殿,边走边跳,赞美神”(使徒行传 3.8)。

这位从前瘸腿的人同彼得和约翰一起进入圣殿,却没有引起任何敌对的反应,这表明此前很可能并没有任何法律禁令阻止他进去。因此,他的残疾并不构成法律上的障碍。

象征意义

路加甚至可能想要强调一个神学上的观念。四十多年来(使徒行传 4.22),这个人一直待在圣殿的门口乞讨。如今得了医治,他不再只是坐在入口处,而是走进神的殿,赞美他的造物主。

这一幕让人想起弥赛亚的预言:

“那时瘸腿的人必跳跃像鹿”(以赛亚书 35.6)。

因此,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使徒行传 3.1-11中的瘸腿的人是非法待在那个地方。相反,一切都表明他可以自由出入以色列人可进入的院子,尽管他的残疾迫使他每天待在这座朝圣者众多的门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