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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人物:天使、神的显现,还是基督的显现?

Daniel 3.24-25 présente l’apparition du quatrième personnage comme une observation de Nebucadnetsar. Le roi demande d’abord confirmation : « N’avons-nous pas jeté trois hommes ligotés…

27分钟 29节经文 6 卷书

1. 出发点:确实看见了四个人物

但以理书 3.24-25把第四个人物的出现,呈现为尼布甲尼撒的一项观察。

王先要求确认:

“我们捆着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但以理书 3.24)。

他的谋士们证实,原来确实是三个人。

尼布甲尼撒随后宣告,他看见四个人,没有被捆绑,在火中走来走去,毫无损伤(但以理书 3.25)。

按叙事的逻辑,第四个人物因此并不只是表达神的保护的一种诗意方式。尼布甲尼撒宣称,他看见了多出来的一位同在者。

这一同在的象征或神学层面,并不排除它在叙事中的真实性。

2. 但以理书 3.25 中的亚兰语词

尼布甲尼撒用亚兰语词 bar-ʾĕlāhîn 来形容第四个人物。

第一个词 bar 的意思是“子”。

第二个词 ʾĕlāhîn 是复数形式,按上下文指“诸神”或属神的存在者。

出自一位信奉多神的巴比伦王之口,译作“诸神之子”或“有神的样貌的存在者”,因此很自然地符合上下文。

尼布甲尼撒在这里并不是提前作出基督教的信仰告白。他是用自己熟悉的宗教范畴,来描述他所看见的。

这一观察对于理解这个说法十分重要。

3. 为什么有些译本作“神的儿子”?

某些传统的基督教译本把但以理书 3.25译成近似这样的说法:

“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的儿子”。

这一译法深深影响了基督教对这段经文的解释。

这主要是因为人在新约启示的光照下,从神学角度来读这段经文。

然而,单就语法和历史而言,很难断言尼布甲尼撒自觉地把第四个人物认定为基督论意义上的“神的儿子”。

因此,最好把亚兰语经文的翻译与它的基督教解释区分开来。

译作“诸神之子”,绝不妨碍我们随后追问:这样被描述的存在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神的儿子。

4. 但以理书 3.28:“差遣了祂的使者”

再过几节,尼布甲尼撒自己解释了这件事: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祂差遣使者救护倚靠祂的仆人”(但以理书 3.28)。

这一宣告,是关于第四个人物的身份,或至少是其功能,最明确的经文依据。

亚兰语词 malʾak 的意思是“使者”,在指天上的差遣者时,通常指天使。

因此,最直接的读法是理解为:神差遣了一位天使去保护这三个人。

这一解释已足以完全说明这段叙事。

5. 但以理书第6章的对应

但以理书第6章提供了一个格外重要的对应。

在狮子坑里过了一夜之后,但以理宣告:

“我的神差遣了祂的使者,封住了狮子的口”(但以理书 6.21,依许多圣经的编号)。

这一结构与但以理书第3章十分接近。

在这两段叙事中:

神的一位仆人被判必死无疑;

人间的君王再也无法阻止自己的决定被执行;

神介入;

一位天使被差遣;

致死的工具丧失了它的能力;

神的仆人毫发无伤地出来。

这一对应自然有利于把第四个人物解释为天使。

6. 旧约中的耶和华的使者

然而,这个问题不能单凭“天使”一词的使用就此了结。

旧约中有好几段叙事,其中“的使者”具有格外引人注目的地位。

在创世记第16章,的使者向夏甲显现(创世记 16.7-12)。这次相遇之后,夏甲谈到对她说话的,并为自己竟然看见了那位看顾她的而感到惊奇(创世记 16.13)。

在出埃及记 3.2,“的使者”在荆棘的火焰中向摩西显现。几节之后,经文说神亲自从荆棘里呼叫他(出埃及记 3.4-6)。

在士师记第6章,的使者向基甸显现,但叙事随后转入这样的说法:亲自对他说话(士师记 6.11-23)。

士师记第13章在向玛挪亚和他妻子显现时,呈现了类似的情形。的使者离去之后,玛挪亚说:“我们必死,因为我们见了神”(士师记 13.22)。

这些经文说明了:“使者”这个词,并不一定单凭自己就解决关于这位天上存在者身份的全部问题。

7. “使者”首先指一种职分

希伯来语词 malʾāk 及其亚兰语对应词,基本意思是“使者”。

因此,这个词首先描述的是一种职分:被差遣的人。

按上下文,它可以指人间的使者,也可以指天上的使者。

所以,说神“差遣了祂的使者”,可以确定这个人物是作为祂的差遣者而行动的。这并不一定给出对其本性的详尽定义。

这一区分,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基督教神学家会把“的使者”的某些显现,认定为圣子在道成肉身之前的显现。

8. 什么是神的显现(theophany)?

“神的显现”这个词,指神可以被感知的显现。

旧约记载了好几件这类事件。

神在燃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出埃及记 3.1-6)。

祂在西奈山上,在火、烟和雷声中向以色列显现(出埃及记 19.16-20)。

以赛亚描述了在殿中见到主的异象(以赛亚书 6.1-5)。

以西结同样记载了神荣耀的异象(以西结书 1)。

因此,把但以理书第3章的第四个人物称为神的显现,等于是强调:神借着这位天上的存在者,使祂的同在在火窑中成为可见的。

然而,这一定性比“神差遣了祂的使者”这一单纯的经文陈述,更具解释的性质。

9. 什么是基督的显现(christophany)?

在基督教神学中,“基督的显现”指基督的显现,尤其是被认为发生在祂道成肉身之前的显现。

这一解释建立在这样的确信上:圣子并不是从耶稣降生时才开始存在。

新约宣告了祂的先存。约翰宣告,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然后成为肉身(约翰福音 1.1-3,14)。耶稣也谈到祂在世界存在以前,与父同有的荣耀(约翰福音 17.5)。

从这种基督论出发,有些基督教解经者认为,圣子有可能在道成肉身之前曾偶尔显现。

但以理书第3章的第四个人物,自然也被纳入了这一思考。

10. 支持基督显现之说的论据

可以举出若干要素来支持这一解释。

第一,是第四个人物的非凡性质。尼布甲尼撒并不只是把祂形容为多出来的一个人,而是形容为外貌属于神圣范畴的存在者(但以理书 3.25)。

第二,是祂的角色:祂出现在火中,以超自然的方式保护神的仆人。

第三,是圣经中的先例,其中“的使者”似乎与神的同在本身密切相联。

第四,来自基督教在新约光照下对旧约的整体解读,新约承认圣子的先存。

这些论据使基督显现的解释成为可能。

然而,它们并不构成但以理书第3章本身所提供的明确证明。

11. 基督论认定的限度

必须保持若干谨慎。

但以理书从未称第四个人物为“弥赛亚”。

在叙事中,尼布甲尼撒并不具备那种神学知识,足以在道成肉身的几个世纪之前认出耶稣基督。

但以理书 3.28用了“使者”这个词,而没有给出别的认定。

最后,与但以理书第6章的对应表明,差遣一位普通的天使,在这本书的神学中,已经是一个完全自洽的解释。

因此,基督显现应当被陈述为一种可能的基督教解释,而不是但以理书 3.25必然的译法。

12. 确定之事与解释之间的区分

不同的层次可以清楚地区分开来。

经文明确陈述的:

尼布甲尼撒在火窑里看见第四个人物;

这个人物具有超自然的样貌;

这三个犹大人得蒙保护,不受火伤;

尼布甲尼撒随后宣称,神差遣了祂的使者。

可以合理推论的:

第四个人物代表一次真实的天上的介入,是神差遣来保护这三个人的。

属于额外神学解释的:

把这位使者认定为先于道成肉身的圣子,即基督。

这一区分,使我们既能支持基督显现的可能性,又不至于把一个神学上的假设,变成经文明确的资料。

13. 犹太传统

犹太人的解读自然不会在但以理书第3章中认出基督的显现。

第四个人物被理解为神差遣的一位天使。

这一解释直接符合但以理书 3.28,也融入了但以理书的天使论,在这本书中,天使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加百列出现在但以理书 8.16和 9.21。

米迦勒被称为“大君”,与保护但以理子民的事相联(但以理书 10.13,21;12.1)。

因此,但以理书第3章中一位保护者式的天上存在者的介入,与全书其余部分所发展的天使神学完全一致。

14. 早期基督教传统

基督教的解释很早就从基督的启示出发来读旧约,并寻找祂先存的显现。

火窑的场景,因着但以理书 3.25的措辞和第四个人物神秘的同在,特别适合这样的读法。

因此,基督教传统常常在与三位青年同在的那位身上,认出道(Logos)或神的儿子的显现。

这种读法在基督教神学之内,确实具有一致性。

然而,它的价值应与历史和语法的问题区别开来:基督教的正典读法能够在这段经文中认出的,超出了尼布甲尼撒望着火窑时自己所能理解的。

15. 希腊文增补中的第四个人物

但以理书的古希腊文译本,在但以理书 3.23与 3.24 之间,含有一大段增补,这在亚兰语的马所拉文本中是没有的。

这一部分特别发挥了亚撒利雅的祷告与三位青年的赞歌。

其中也包含一段对神在火窑中介入的描述:“”下到这三个人那里,把火焰推开。

这一古老的文本传统表明,对这一保护性同在的天使式解释,在这段叙事的希腊文传递中已经十分稳固。

然而,它并没有对后来基督教读法的基督论问题作出最终的裁决,因为问题仍然在于:旧约中某些天使的显现,在神学上应当如何理解。

16. 关键要素:神与祂的仆人同在

因此,对第四个人物确切身份的认定,终究不应使人忽略他在叙事中的主要功能。

这三个人曾经宣告:

“我们所侍奉的神能救我们”(但以理书 3.17)。

他们进入火窑时,并没有被丢弃。

尼布甲尼撒看见有一位天上的同在者与他们在一起。

因此,这段叙事呈现的,不仅是一种从远处发动的神的大能。它让人看见在试炼的中心有一位同在者。

这一点与以赛亚书 43.2密切相应:“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

在但以理书 3 中,同在的应许成了看得见的事实。

17. 结论

但以理书 3 使我们可以确信地断言:第四位人物属于天上的范畴,是作为神的使者而介入的。

但以理书 3.28提供了最直接的解释:神“差遣了他的使者”救了他的仆人。

因此,天使说是对经文的第一层解读。

把这位人物理解为神显,则更进一步,认出这一显现是神同在的可见彰显。

基督显现说的解释再跨出一步,把这位使者认定为道成肉身之前的圣子。这种解读有着悠久的基督教传统,并且可以从基督的先存,以及旧约中与神密切相联的的使者的经文出发,在神学上得到辩护。

然而,不可把它说成是但以理明确表述的认定。

因此,最为平衡的结论是:经文断言,神所差遣的一位天上的存在真实地临在于火窑之中;但以理书 3.28称他为天使。在基督教正典式的解读中,道成肉身之前的圣子显现这一假设依然是可能的,但它是对经文的一种神学解释,而不是经文本身明确给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