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研读表明,圣经首先强调的是男女之间承诺的实质,而不是某种单一而普遍的行政形式。现代的法律结构——民事婚姻、PACS、同居——在圣经时代并不以现今的形式存在。此外,使一种结合正式化的方式在几个世纪中已有很大的演变,并且仍随文化和立法而不同。
1- 圣经的基本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关键的问题与其说在于行政身份本身,不如说在于遵守圣经的基本原则:
- 忠诚与专一——只给一个人的承诺;
- 持久——为终身而设计的盟约;
- 相互责任——在生活各方面彼此扶持;
- 在神面前的真诚——正直的心和纯洁的动机;
- 公开的认可——在人面前坦然承担的结合。
圣经强调内心的真实和对盟约的忠诚(创世记 2.24;马太福音 19.5-6)。耶稣自己曾责备他那个时代的宗教领袖,说他们增添了许多人的规条,以致损害了律法的精神(马可福音 7.6-13)。
2- 婚姻:最符合圣经的结合形式
然而,必须承认,婚姻在今天仍是最清楚、最为公众所认可、最不易引起混淆的结合形式。
“同居”一词涵盖了各种迥异的现实:不稳定的关系、暂时的安排,也包括真诚而持久的承诺。这种含糊使它难以与圣经对清晰和公开见证的要求相协调。同样,PACS 首先是一种民事法律框架,最初是为不同于传统婚姻的情形而设计,并不保证遵守圣经的原则。
3- 遵守法律:圣经的命令
圣经明确地劝我们要遵守当局所制定的法律: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 罗马书 13.1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
— 彼得前书 2.13
在法国,婚姻是在公开、庄严且具约束力的框架内正式确认男女结合的法律制度。其他形式的结合——自由结合、同居、PACS——是为回应其他情形而设计的,面向的是其他类别的人。它们偏离了圣经所定的目标:男女之间专一、终身且公开的盟约(创世记 2.24;希伯来书 13.4)。
4- 婚姻:应当优先选择的道路
因此,考虑到这双重的要求——遵守神的原则并服从国家的法律——,婚姻显为唯一完全符合圣经标准的选择。
所以,我们极力鼓励基督徒夫妻选择婚姻之路。不是出于律法主义或社会从众,而是因为这一盟约最能反映神对男女的旨意。婚姻提供了一个清晰、公开而庄严的框架,荣耀神,保护夫妻,并在人面前见证忠实承诺之美。
使徒保罗还把婚姻提升为神圣奥秘的地位,是基督与教会联合的形象: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 以弗所书 5.31-32
选择婚姻,基督徒夫妻并不只是满足于遵守一种形式:他们是在行出信心的举动,是在神面前和人面前对自己承诺的可见见证。
5- 善意的邀请
这项研读无意定那些处于不同处境之人的罪,也无意对基督教世界内意见仍有分歧的主题作出最终定论。每个人的历程都是独特的,神知道人心。
然而,对那些在夫妻生活中寻求荣耀神的人来说,婚姻仍是最稳妥、最清晰、最符合圣经的道路。这是一条蒙福的道路,我们鼓励大家带着喜乐和信心走上这条路。
因为在法律框架之外,神首先看的是人心:人所作承诺的真诚、忠实与真实(撒母耳记上 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