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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 LUTHER被开除教籍

1521年,马丁·路德因拒绝撤回他于1517年发表《九十五条论纲》后的主张,被教皇通谕《Decet Romanum Pontificem》正式开除教籍。他被传唤到沃尔姆斯帝国议会,在皇帝查理五世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他被宣布为不受法律保护的人,在瓦特堡找到了庇护所。这一奠基性事件标志着新教的诞生,并长久地改变了欧洲的宗教与政治历史。

2 分钟 开除教籍 马丁·路德 新教宗教改革 教皇通谕 九十五条论纲

Martin LUTHER被开除教籍

马丁·路德被开除教籍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以下是主要细节:

背景: 路德于1517年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批评赎罪券和天主教会的其他做法。他的思想迅速广为流传,引发了争论和纷争。

Exsurge Domine: 1520年6月,教皇利奥十世发布通谕《Exsurge Domine》,威胁路德若不撤回主张便将其开除教籍。路德于1520年12月10日1在维滕贝格当众烧毁了这份通谕。

开除教籍: 1521年1月3日,路德被通谕《Decet Romanum Pontificem》正式开除教籍。这意味着他被逐出与天主教会的相通,并被视为异端。

沃尔姆斯帝国议会: 1521年4月,路德被传唤到沃尔姆斯帝国议会这一帝国会议,就自己的著作作出答辩。当被问到是否否认自己的著作时,他回答:“我不能否认我所信的,因为那会违背真理。”

后果: 沃尔姆斯帝国议会之后,路德被皇帝查理五世宣布为不受法律保护的人,并被逐出德意志民族神圣帝国的法律保护。然而,他在瓦特堡城堡找到了庇护所,在那里继续写作和讲道。

路德被开除教籍是一个关键时刻,它巩固了他作为领袖的地位,并给欧洲的宗教和社会带来了持久的变化。